
關于開展2023年出版物發行單位年度核驗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23-03-2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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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 ( 區 ) 新聞出版局, 市各開發區 、新區、園區組織宣傳統戰部:
現將省新聞出版局《關于開展 2023 年出版物發行單位年度 核驗工作的通知》轉發給大家, 并就做好 2023 年全市出版物發行單位年度核驗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圍及時間
參加年度核驗的單位為在宿遷市行政區域內設立并領取《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批發 、零售單位 (含 2022 年所有新批準設 立的發行單位) 。
全市年檢工作在 2023 年 6 月30 日前完成。
二、組織實施
市級新聞出版部門負責相關出版物批發企業的年度核驗和信息匯總上報。各縣 ( 區 ) 新聞出版職能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 出版物零售單位(含外資企業和網上書店) 的年度核驗和信息匯總上報。
三、工作要求
( 一 )年度核驗工作是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對本行業摸清底數、 實施監管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視, 按照本通知要求, 及時 通知并組織好本轄區出版物發行單位的年度核驗工作,同時要嚴 格審核,及時更新、補充當地新審批設立的出版物發行單位信息 , 并處理一批“僵尸企業”。各地要對出版物發行單位填報的數據 認真審核, 防止出現核驗數據填報不全、數據錯誤 、與上一年度 數據相比出入較大等問題, 切實提高數據的準確性, 市新聞出版 局將對各地填報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各地新聞出版職能部門要將 2023 年出版物發行單位年度核驗工作與統計年報工作統一部署 , 督促發行單位認真做好統計年報工作。
( 二 )各地在年度核驗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大抽查和案件查處力度, 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 結合省、市“掃黃打非” 工作要求, 堅決查處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建立監管“黑名單”并集中曝光。每個縣區抽查發行單位總數均不少于 4 家, 其中沭陽縣抽查發行單位不少于 6 家,并將抽查發行單位名稱等情況錄入 “江蘇省發行管理信息系統”。
( 三 ) 出版物批發單位應于 5 月 31 日前完成在線填報并攜 附件通知第五條列明的參驗單位需報送的紙質材料,報送至市新聞出版局, 沭陽縣的批發單位直接報送所在地新聞出版局, 由其進行年度核驗初核, 按審批權限審核通過后, 在《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副本上加蓋省局統 一核發的“江蘇省出版物批發單位年度核驗專用章”; 出版物零售單位于 5 月 31 日前完成在線填報并將年度核驗材料報送當地出版主管部門進行核驗。
聯 系 人: 陳 耿 源, 電 話: 0527-84368182, 郵 箱 : sqsxwcbj@163.com, 地址: 宿遷市南湖路 1 號, 市政府黨政辦公大樓 614 室。
附件:
江蘇省新聞出版局關于開展 2023 年出版物發行單位年度核驗工作的通知
宿遷市新聞出版局
2023 年 3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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